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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強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文件的政策解讀是對贛建字[2020]12號文件的解釋,提到試點評標定標分離的定標原則及建立數據共享聯通機制。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江西省《關于加強全省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我廳于2020年12月出臺《關于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建字[2020]12號),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遏制招投標中存在圍標串標現象。為增加工程項目中標的隨機性,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招標采用報價承諾法評標;鼓勵招標人對總投資1億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標項目采用報價承諾法進行評標。同時加快推進和推廣遠程異地評標試點,采取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將招標人、投標人與評標專家從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離,避免“熟面孔”等人為干擾。
二、進一步提升設計、貨物招標項目信息透明度。完善了相關的業務流程,進一步完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全領域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要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提交、專家抽取、評委評標、中標公示等環節一律在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全面實現線上運行、線上監管。
三、試點評標定標分離的定標原則。在原有評標定標管理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贛州市評標定標分離試點,按照公平、擇優原則,全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實現招標投標過程的規范透明,結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規接受監督。
四、建立數據共享聯通機制。將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與“江西住建云”平臺企業庫、人員庫、業績庫聯通對接,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省外企業進贛及投標相關人員執業資格等信息直接從“江西住建云”平臺自動抓取,實現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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